生鮮食品采購合同的內容規定
生鮮食品采購?合同的內容規定如下,下面我們大家一起來看看生鮮食品采購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生鮮食品采購合同內容除了商品的品種、數量外,還應對以下問題進行規定:
1.配送問題的規定
生鮮食品主要是供給日常生活所需,要求商品周轉很快。此時如欲保證充分供應,就必須依靠供應商準時配送商品。因此,在配送方式、配送時間、配送地點、配送次數等方面,通常在采購時就要和廠商在合同中予以規定,并要清楚規定廠商若違反了規定必須承擔的責任。
2.缺貨問題的規定
對于廠商的供貨,若出現缺貨的現象,必然會影響生意。因此應規定一個比例,要求廠商缺貨時應承擔的責任,以保證廠商能準時供貨。例如:容許廠商的欠品率為3%,超過3%時,每月要付1萬元罰金等。
3.商品品質的規定
進行商品采購時,采購人員應了解商品的成分及品質等是否符合政府衛生部門或工商行政等部門的規定。但因為采購人員的能力并不足以判斷各種商品的成分,因此在采購時,必須要求廠商在合同中作出保證符合政府法律規定的承諾,并提供政府核發合法營業的證明,以確保在商品銷售中不會出現問題。
4.價格變動的規定
生鮮食品價格變動較大,在鮮活食品簽訂永續訂單時,要對未來價格變動的處理作出規定,如在價格上漲時,要在調整生效前通知超市并經超市同意方為有效等。
5.付款的規定
采購時,支付貨款的日期是一種采購條件,在此不贅述。但在合同中須對付款方式有所規定。例如:對賬日定在每月的哪一天、付款日定在哪一天、付款時是以人員領款方式還是轉賬方式等均要有準則,并請廠商遵守。
6.退貨的規定
超市最感頭痛的問題便是退貨,廠商送貨很快,但退貨卻不積極。但若不退貨,店的利益就會受損,因此必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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